根據《中共文山州委辦公室文山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文山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文辦通〔2019〕9號)和《中共文山市委貫徹〈中共中央關于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的實施意見》(文市發〔2019〕4號)、《中共文山市委文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文山市深化黨政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文市發〔2019〕5號)及《中共文山市委辦公室文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文山市農業農村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文市辦發〔2019〕32號)精神,文山市農業農村局是文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文山市畜牧獸醫局牌子。設10個內設機構,即:
(一)辦公室
(二)政策法規股
(三)農業環境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股
(四)農村社會事業股
(五)計劃財務股
(六)科教市場信息股
(七)種植業管理股
(八)畜牧獸醫和漁業股
(九)農田地建設管理股
(十)發展規劃與鄉村產業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