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直各部門:
根據中共文山市委關于張遠瑜等十七名同志任免職的通知(文市委〔2020〕100號):
張遠瑜 任文山市發展和改革局副局長,免去文山市新平街道辦事處副主任職務;
艾 宏 任文山市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專職副主任,免去文山市財政局副局長職務;
馬 磊 任文山市民族宗教局副局長;
龍世江 任文山市公安局國內安全保衛大隊副大隊長(副科級),免去文山市公安局紅甸派出所所長職務;
林府定 任文山市公安局警衛大隊大隊長,免去文山市公安局壩心派出所所長職務;
王 磊 任文山市司法局副局長(正科級),免去文山市供銷合作社主任職務;
鮮思菊 任文山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局長;
李建昌 任文山市文化和旅游局督察員(正科級),免去文山市林業和草原局副局長職務;
李應春 任文山市應急管理局安全生產監察專員;
秦建紅 任文山市林業和草原局副局長;
朱世坤 任文山市信訪局副局長,免去文山市機場籌建處副處長職務;
李繼德 任文山市城鄉管理綜合執法局副局長,免去文山市開化街道辦事處副主任職務;
馬志許 任文山市供銷合作社主任,免去文山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主任職務;
陶正武 免去文山市公安局國內安全保衛大隊副大隊長職務;
李春紅 免去文山市公安局警衛大隊大隊長職務;
李 嬋 免去文山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局長職務;
李志斌 免去文山市城鄉管理綜合執法局副局長職務。
文山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0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