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參保人員:
為規范憑證持卡就醫直接結算,加強基金監管,自2021年1月1日起,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參保人員在市內協議管理醫藥機構就醫購藥直接結算的,必須出示醫保電子憑證或者社會保障卡,未出示醫保電子憑證或社會保障卡其中之一的不能在市內協議管理醫藥機構直接結算。
為保證參保人員憑證持卡就醫購藥正常享受醫保待遇,參保人員可通過國家醫保服務平臺APP、“文山醫?!蔽⑿殴娞?、一部手機辦事通、微信、支付寶、銀行APP等多渠道激活醫保電子憑證,在協議管理醫藥機構就醫購藥時出示本人的醫保電子憑證二維碼或刷臉實現直接結算;已參保尚未申領社會保障卡又急需就醫者,可到醫保經辦機構申請綠色通道“個人即時制卡”,持有效制卡通知單和身份證原件,前往選定銀行網點制卡;社會保障卡遺失的直接到選定銀行網點制卡。
文山市醫療保障局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