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各市場主辦方、經營企業、個體經營戶,廣大市民:
接《文山市委市政府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重點工作任務派單表(2020-1)》,為切實保障禽產品質量安全和公共衛生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規定,擬在文山市城市規劃區內禁止活禽交易、宰殺,規范禽產品經營。結合我市實際,文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起草了《文山市人民政府關于文山市城市規劃區內禁止活禽交易宰殺及規范禽產品經營的通告(征求意見稿)》?,F向社會公眾征求意見,請于2020年11月10日17:30前將意見反饋至文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郵箱:wssgsxzglj@163.com。
附件:文山市人民政府關于文山市城市規劃區內禁止活禽交易宰殺及規范禽產品經營的通告(征求意見稿)
文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9月30日
(聯系人及電話:劉云艷 0876-2182845)
文山市人民政府關于文山市城市規劃區內禁止活禽交易宰殺及規范禽產品經營的通告
(征求意見稿)
文山市各市場主辦方、經營企業、個體經營戶,廣大市民:
為切實保障禽產品質量安全和公共衛生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規定,決定在文山市城市規劃區內禁止活禽交易、宰殺,規范禽產品經營。具體事項通告如下:
一、實施時間
自2020年 月 日起(本通告印發之日起)。
二、實施范圍
文山市城市規劃區( )。
三、實施內容
(一)在實施范圍內一律禁止各類活禽的交易、宰殺行為(家庭自宰自食的除外)。
(二)在實施范圍內經營的禽產品必須經檢疫檢驗合格,并附具檢疫檢驗合格標識。
(三)在實施范圍外推行活禽集中屠宰,集中屠宰場的設置必須符合當地規劃以及有關上位規劃、食品安全、動物防疫、環境保護等國家規定的有關條件。
對違反本通告的行為,由有關部門依法進行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此通告。
文山市人民政府
2020年 月 日